区块链和支付科技
区块链是用分布式数据库识别,传播和记载信息的智能化对等网络,也被称为价值互联网。中本聪在2008年于《比特币白皮书》中提出”区块链“概念,并于2009年创立了比特币社会网络,开发出第一个区块。 区块链共享价值体系被众多的加密货币效仿, 并在工作量证明和算法上进行了改进。随后,区块链生态系统在全球不断进化,出现了首次代币发售(ICO);智能合约区块链以太坊;资产代币化共享经济等。目前,人们正在利用这一共享体系,在各行各业开发去中心化程序,在全球构建去中心化自主组织。
格知律所曾经于诸多开发改良比特币算法的发明人合作,并为了保护这些发明人的知识产权而不懈努力。同时,格知律所的公司法团队也熟知在美国证券法下,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的各项申报义务和披露报告,并以此为指导向区块链加密货币发行方提供合规法律服务。格知律所为区块链和支付科技企业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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